| 索 引 号: Y02000/2021-01841 | 发文机关: 信息中心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2021-02-19 |
| 索 引 号: Y02000/2021-01841 |
| 发文机关: 信息中心 |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
| 成文日期: 2021-02-19 |
余江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余江区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将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www.yujiang.gov.cn)上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江区行政审批局联系,联系电话0701-5881107,电子邮箱:yjzwfwg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助力“五型”政府建设,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余江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按照《条例》要求,我区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1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610条,通在区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501条,其中重点项目安排,公开民生实事项目等执行落实情况信息10余条,三大攻坚战信息100余条,公开重点民生领域信息30余条,公开财政领域信息100余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100条;发布“六稳六保”方面信息1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余江区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公开,在处理申请事项的过程中,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是不是--有没有--给不给--怎么给”的“四步审查法”进行审查,同时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请法律顾问严格把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政务服务管理局协调督查、部门各尽其责”的组织推进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发布的高效性和常态化,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3万余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为加强队伍建设,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各环节层层把关负责制,严把信息质量关口,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进一步把好政府信息审核关,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三是规范网站建设,强化网站操作管理。健全了政府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安全维护等制度体系。规范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流程,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突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五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参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法,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整合,实现信息数据同源。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设立了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成果推广展示等栏目,区级26个领域、乡镇领域的标准目录都已挂网发布,公开了区级26个领域信息27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一是我区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鹰潭市余江区政府公开工作要点》,部署了金融、扶贫、生态环境、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2020年全区召开专题性会议2次,组织信息公开管理和操作人员集中培训2次,进一步提升各单位网站管理人员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交流等多种方式,指导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印发了《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四是2020年省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2019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赣府厅函〔2020〕52号)文件,余江区2019年第三方评估得分全省排名1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6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86 | 0 | 1129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8 | 0 | 200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716 | 0 | 923 |
行政强制 | 13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74 | 15541.17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水平有待提升,意见征集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多;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亟待完善,信息发布、舆情回应、信息管理等配套工作制度还有待健全完善。
下步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公众互动类栏目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监测,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切实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