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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2036/2023-00206 发文机关: 余江区潢溪镇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31
索  引  号: Y02036/2023-00206
发文机关: 余江区潢溪镇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3-01-31

潢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潢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文件要求,由潢溪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余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余江区潢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鹰潭市余江区恩润大道潢溪镇人民政府,电话:0701-5381069,邮编:335202,电子邮箱:yjhxz538106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为抓手,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完善公开内容,在区大数据中心指导下,全力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因信息公开不当,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出现因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造成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1.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2.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3.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4.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潢溪镇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与政务服务体系深度融合,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严格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打造出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的政务公开专区,不断提高线下政务公开实效性。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手段,配备公开信息查询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公开资料展示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申请表、办事指南、办事一本通、便民服务手册等文件资料。打造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依申请、办事服务咨询、政策解读平台、意见征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政务公开平台。同时建立了“韬奋故里潢溪”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动态信息,提供便民服务线上咨询窗口。

(五)监督保障。为有效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加强完善镇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潢溪镇从党务、村务、财务全面梳理村务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财政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乡村振兴、社会救助、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等领域公开事项,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质量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和更新不够及时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专业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1、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按要求为纳税人提供必要的政务公开资料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