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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2000/2024-00354 发文机关: 余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2-19
索  引  号: Y02000/2024-00354
发文机关: 余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2-19

余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余江区大数据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01-5888560,联系地址: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1728室。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优服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余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11条,发布政策解读18次,其中采取图片、动画视频、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7次。开展“政务公开讲”活动10次,累计回复平台内网友咨询留言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受理依申请公开件41件,答复率100%,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出现因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造成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审批责任,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四)平台建设。一是大力推动政府网站优化升级,政府网站全部实现IPv6改造。二是优化适老化和无障碍功能模块功能,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适老化评测三是加强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继续做好信息查阅、政府信息申请、政务自助办理、互动展示等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协调各业务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整改。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2023年,余江区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和日常巡检、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评价依据。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动态监管,落实信息发布预警机制,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9

1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9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8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1

0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质量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是运用图片解读、动画视频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较少;三是基层工作人员流动快、业务能力有短板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加强日常监测强化问题整改,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督促各单位开展新闻发布会,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来提高政策到达率、知晓度;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加大图示图解动漫解读、专家访谈等解读材料比重,提升政策解读效果;三是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