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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2000/2025-00411 发文机关: 余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5-02-19
索  引  号: Y02000/2025-00411
发文机关: 余江区人民政府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5-02-19

余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余江区大数据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01-5888560,联系地址: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1728室。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余江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余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551条,运用问答解读、图片解读、H5解读、手绘式解读、动漫解读等多元化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7场,惠民利企政策宣讲辅导活动4场,邀请部门、乡镇负责同志走进直播间,开展线上访谈4场。累计办结答复网民留言148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件73件,答复率100%,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信息,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优化、简化31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增强目录的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造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依申请、办事服务咨询、政策解读平台、意见征集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与政务服务体系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综合考核,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二是强化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反馈渠道接收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2024年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和日常巡检、监测工作,对网站、政务新媒体错敏字、不良链接、泄露群众隐私等情况进行监测,每周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28

9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6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5

行政强制

2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58.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0

0

0

0

0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73

0

0

0

0

0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有待提高。二是业务人员变动较大,业务能力较为薄弱。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图片、视频、简明问答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进一步开展惠民利企政策宣讲和系统性针对性的专场政策解读活动,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二是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与度和接受度,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夯实相关理论基础,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区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