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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办事指南
办事项目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
办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
办理条件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探亲、定居
申请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提交
收费标准
证件费30元,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赣价费字(1994)048号
办事流程
先向县级公安机关申请,然后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再报省级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时限
首次受理15个工作日,再次签注10个工作日,紧急情况5个工作日
办事地点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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