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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检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其他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8、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有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0、对作业环境安全条件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1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