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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和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工作,包括行政经费、各项专项经费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开发信访计算机系统和网站,保障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二)来信办理室
负责受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来信;负责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办理“县长信箱”电子邮件,并将群众通过来信、电子邮件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信访责任单位交办来信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信访责任单位办理来信业务工作;负责接听群众查信电话,解答相关事宜。
(三)来访接待室
负责接待、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来访,群众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准确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参与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本县群众到中央、省、市的异常上访问题;向基层信访部门交办群众来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指导检查信访责任单位接待来访情况。
(四)督查室
负责县领导交办以及其他重大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其他机关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办工作,协调本局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对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指导。
(五)县长专线办
负责接听、处理群众给县长的电话,并综合每日情况,向县领导报告;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电话事项;分析排查、协调处理重要问题,向电话网络单位交办群众电话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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