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金融保险业营业税3%税率的部分;
6.出口产品退税;
7.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0.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1.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代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税收;
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13.中央税(消费税)、共享税(增值税)及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14.车辆购置税;
15.燃油税;
16.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领导分工:
局 长 崔松彪:主持全面工作,落实上级的批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基层建设。
副局长 肖忠卫:协助局长管理本局抓好税务征收管理工作,完成税收计划。职责同局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 彭剑斌:协助局长抓好本局工作,分管信息中心、人事教育股和稽查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长 于 瑛:在上级纪检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纪检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抓好分管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余江县城阳光世纪大道
联系电话:588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