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于2004年6月在原鹰潭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余江药品监督管理所(2002年11月成立)基础上组建成立的,隶属于鹰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双重职责。
一、领导班子
辛 建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张令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行使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职责;
(三)依法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四)依法组织开展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监督实施GMP、GSP、国家药品与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药品分类管理,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六)依法受理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和一、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申请及现场验收;
(七)负责药品包装材料产品的质量监管;
(八)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品与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并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九)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
1、负责本局文稿的起草、审核和会议的的筹备、组织、记录及内外协调工作;
2、负责文电收发、传阅,上传下达,档案管理,信息上报,网络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局机关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后勤服务工作;
4、协助抓好机关学习、宣传和人事教育、考核工作;
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和接待工作。
(二)食品安全监察股
1、负责草拟、审核本局食品安全方面的文稿;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职责;
3、依法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4、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
5、负责全县食品安全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三)药品流通与安全监管股
1、草拟本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监管方面的文件;
2、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GMP);
3、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依法对特殊管理药品进行监管;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申办材料的初审和现场资格认可;
5、组织开展对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稽查股
1、负责草拟本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的文件;
2、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计划;
4、查办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
5、依法监督辖区内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701-5897715
地 址:余江县站前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