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李开祥 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范皆斌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公证律师工作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股、局办公室工作。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
(六)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组织全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
(九)参与地方性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管理、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一)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余江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证律师工作股(公证处)、基层工作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股等四股一室;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31名,工勤编3名,下设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编制15名;在乡镇设立11个司法所,为正股级派出机构。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县政府大院一楼
联系电话:0701—588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