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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栋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余府字〔2007〕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栋样同志任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胡武堂同志任余江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虞梅生同志任余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副经理(副科,试用期一年);
  陈良善同志任余江县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光清同志的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建生同志的余江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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