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栋样同志任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胡武堂同志任余江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虞梅生同志任余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副经理(副科,试用期一年); 陈良善同志任余江县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光清同志的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建生同志的余江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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