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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素桂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余府字〔2007〕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经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乐素桂同志任余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袁    飞同志任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巧华同志任余江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副主任;
  徐小兵同志任余江县文化馆馆长(聘干)。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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