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经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乐素桂同志任余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袁 飞同志任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巧华同志任余江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副主任; 徐小兵同志任余江县文化馆馆长(聘干)。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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