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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按期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的决议

余常发[2006]7号

(2006年1月23日余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余江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按期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余府文[2006]6号)的议案。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按期偿还国家开发银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的议案。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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