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程芦山
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编制、审计、监察工作。 |
|
|
 |
陈移发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并协助分管政府机关、发改(物价)、重点工程、财政、税务、农村综合改革、公积金、人事、编制、劳动、社会保障、统计、驻外机构、兵役以及与县人大、县政协等方面的联系工作。 |
|
|
 |
孙 鑫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民政、扶贫、残联、老龄、技监、工商、环保、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
|
|
 |
金建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工业经济、经贸、工业园区、外贸、金融、保险、服务业、体改、供电以及与省、市驻县企业的联系工作。
|
|
|
 |
协助县长分管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地产、国土资源、交通、公路管理、交通稽征、安全生产、旅游、市场管理、档案、保密、地方志编纂工作。 |
|
|
 |
桂丽萍
副县长
协助县长分管教育、体育、文化、广电、科技、精神文明以及与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的联系工作。 |
|
|
|
协助县长分管公安(交警)、消防、司法、农办、农业、林业、水利、粮食、供销、农垦、农机、新农村建设、气象、法制、信访以及与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的联系工作。
|
|
|
|
协助县长分管卫生、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医药、药品监督、食品安全、邮政、电信、烟草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