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及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公安局长
负责公安工作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负责宣传工作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负责军事工作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县委常委、纪检书记
负责纪检工作